更新时间:2023-12-08 22:35点击:
1月26日上午,“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南都记者从该案当事人姚策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处获悉,该案二审庭审没有当庭宣判,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周兆成介绍,1月26日上午二审庭审中,其和姚策生母杜新枝以及姚策生父郭希宽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提交11组证据。同时,应姚策的书面请求,上诉金额由此前的273万变更为243万,姚策放弃了从2岁半至28岁发现患肝癌期间治疗费用30余万元。
周兆成表示,姚策之所以放弃这一上诉请求,是感恩其养母许女士对其28年的养育之恩,所以在自己的诉讼中放弃这一请求,由其养母另行起诉。
“此次庭审的争议焦点在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多少。”周兆成称,为了证明精神损害赔偿偏低这一观点,其向二审法院提供了我国2001年至2019年GDP总额,以及河南省、开封市2001年到2019年经济数据。同时在庭审中,向法院提交了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四名教授专门为姚策、杜新枝以及郭希宽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所做的专家论证。
周兆成认为,该案的难点是侵权诉讼背后夹杂着名誉权纠纷。错换人生28年案件发生在28年前,由于历史久远以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管理漏洞、文件档案管理不善,加上相关医护人员也已经退休或离职,从而导致错换事件很多事实难以查清。“但是由于不能查清,导致谣言满天飞,从而使本案上诉人也遭受网络暴力以及名誉权受到极大的伤害。”
南都此前报道,2020年3月,江西九江的许女士准备割肝挽救患晚期肝癌的儿子姚策时发现,其并非自己亲生。许女士28年前生产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工作失误,造成两名产妇抱错孩子,因抱错,其未注射乙肝疫苗。
2020年12月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此案一审判决结果。一审中,姚策和家属共向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索赔273万,最后一审法院判决支持76万,同时认定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在姚策患病上存在过错,按照60%的比例承担姚策的后期治疗费用。
随后南都记者从患癌当事人姚策的家属处获悉,已向法院提起《先予执行申请》,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支付了10万元。2020年12月28日,南都记者从该案当事人姚策处获悉,其与亲生父母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赔偿76万余元金额偏低,已提起上诉。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马铭隆